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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视点丨预重整如何拯救企业
发布时间:2025-07-09 17:45:00     作者:曹剑帅   分享到:

引言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波动加剧,越来越多的企业面临债务危机,而预重整作为一种“庭外重组+司法保护”的创新模式,正成为困境企业逆袭的关键。与传统的破产清算不同,预重整能在企业濒临绝境时,争取宝贵的时间与空间,实现债务重组与经营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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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预重整和重整的区别

1、定义方面

预重整是指企业在进入法定重整程序前,通过与债权人和潜在投资者协商,制定重组方案的过程。主要目的是通过庭外协商,提高重整成功率,减少企业破产清算的风险。

重整是指由人民法院指导,依据《企业破产法》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活动进行重新安排,目的是恢复企业的财务健康,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

2、司法介入方面

预重整司法介入较少,主要依赖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协商,程序上具有灵活性,仅有指定临时管理人等有限的司法介入。

重整由人民法院主导,程序严格遵循《企业破产法》,对公司治理、债权人权利行使等均有严格规定。

3、应用方面

预重整适用于希望通过协商来避免破产的企业,在债务重组和战略投资方引入方面具有较高灵活性。

重整适用于需要全面法律介入和严格财务整理的企业,尤其是在处理复杂的债务结构和企业结构时。

二、 预重整的关键流程

1、提出预重整申请

预重整可以由债务人、债权人或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必须征得债务人的书面同意。申请时需要明确表达预重整的理由和计划,以及债务人是否符合预重整的条件。

2、 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法院在接到预重整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提出的事项进行审查,判断债务人是否符合预重整的条件。如果法院认为符合条件,将决定受理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3、债权申报和资产审计

在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将对债务企业的债权进行申报和审计。这包括对债务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债权,并进行必要的资产评估。

4、制定预重整方案

预重整方案的制定需要债务人与出资人、债权人、重组投资人进行协商。方案可能涉及债务重组、资产处置、融资安排等,旨在达成债务重组和企业拯救的目标。

5、债权人会议和方案表决

制定预重整方案后,将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预重整方案进行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需要得到至少过半数债权人的同意,且其所代表债权额应占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方案才能获得通过。

6、法院确认和受理

如果预重整方案通过,法院将确认并受理破产重整申请,正式转入破产重整程序。法院将根据预重整的结果,裁定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指定管理人负责具体的重整执行。

7、重整执行和完成

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管理人将依据法院的裁定和重整计划,执行重整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债务调整、企业运营改善等,以实现企业的重生或有序破产。

三、预重整的优势

1、降低困境企业重整失败风险

预重整通过前期对困境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梳理,以商务谈判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拟定重整计划草案、召开已知债权人会议等,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债务人通过多次、多轮谈判获得各类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降低重整失败风险,可以打消债务人一旦重整失败就必须进入清算的顾虑。

2、兼具灵活性与法律的权威性

灵活性是相对于法定破产重整制度而言的,破产预重整制度可以提前、有针对性地提出重整方案,综合利用各种手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制度,在庭外,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协议,使困境企业得以恢复正常经营,并通过正常经营偿还债务。

3、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降低政府、法院压力

实践中,多数重整案件都会涉及维稳的问题。比如,房地产企业的破产重整案件,涉及被拆迁人、购房户、施工单位、金融机构、民间借贷参与人等多方利益主体,不稳定因素较多,维稳形势严峻。因此,通过破产预重整制度,做好困境企业进入法定破产重整程序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既有利于重整案件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也有利于缓解政府、法院的压力。

四、预重整的特点

1、预重整必须在债务人进入法定破产程序前进行

可以简单理解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之前。

2、预重整必须在庭外进行

依前文所述,破产预重整制度的一大特点:法院尚未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案件尚未正式进入法定破产重整程序,故,破产预重整应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在庭外协商决定,人民法院除了可以决定许可预重整,给予预重整立案文号并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外,不对破产预重整案件作为法定重整案件开展审判活动,也不可在庭外认可破产预重整行为的法律效力。

3、预重整必须坚持自愿自治原则

在债务人进入法定破产重整程序之前,有无预重整意向,是否进行预重整,如何进行预重整,如何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以及包括如何制定破产预重整计划草案等,均应由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通过庭外自愿协商决定。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可以决定并帮助债务人进行破产预重整,但不能违背当事人的意志而依职权强制决定进行破产预重整,更不能强制当事人通过破产预重整计划草案。

4、预重整制度必须考虑到与之后破产重整的衔接

破产预重整制度是一种破产重整制度的创新模式,是庭外重组与庭内法定破产重整制度的一种衔接,破产预重整的目标是进入法定破产重整程序。故,破产预重整应当严格依据法定破产重整的基本要求进行,只有将破产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人民法院审查批准后才具有法律的强制约束力。

五、 如何提高预重整成功率

1、透明信息披露:

债务人需要在预重整期间向债权人和法院充分披露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的计划。这有助于债权人和法院了解债务人的真实状况和重整的可能性。

2、积极协商:

债务人应与债权人进行积极的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重整方案。这包括债务重组、还款计划的调整等。

3、制定详细的预重整方案:

预重整方案应详细明了,包含债权债务的调整、资产处置、经营改善措施等。方案需得到债权人的广泛认可。

4、法院的参与和指导:

在预重整阶段,法院会监督整个过程,确保程序公正、透明。法院可以提供法律指导,确保重整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5、获得关键债权人的支持:

关键债权人的支持对于预重整方案的成功至关重要。债务人应通过合理的偿债计划和利益调整,争取到主要债权人的支持。

6、政府的支持:

政府在预重整过程中可以提供政策扶持和协调, 例如税收减免、贷款支持等,这有助于增强债务人进行重整的信心和能力提升。

结语

这种“市场化协商先行,司法保障托底”的机制,正在创造惊人的挽救成效。随着《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将预重整纳入立法框架,这项制度正从应急救治手段升格为市场化破产体系的核心支柱,为困境企业提供更富弹性的重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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