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旨在增强公众对毒品问题的认识和警惕性,并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毒品,以维护每位公民的身心健康与社会稳定。
毒品上瘾正如同癌细胞一般,一旦沾染只能悔之晚矣。作为法律人,我们不仅要在庭审现场为当事人辩护,更要承担社会生活中的普法教育责任。因此,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在此国际禁毒日,特推出国际禁毒日特辑“以法之名,无毒守护人生。” 从法律的专业角度出发,介绍毒品与犯罪的法律边界,揭开一些新型毒品的伪装面纱。
随着时代的发展,毒品问题也随之不断涌现新的载体形式。当代毒品离我们从不遥远,它可能藏在一次朋友聚会里,隐藏在一瓶功能饮料中,也可能出现在校园角落里。
真实案例:大学生李某与“快乐茶”
2023年,X市A区某大三在校生李某,在某次同学聚餐时,经同学推荐开始饮用名为“快乐茶”的饮料。该饮料包装精美、风味醇厚、香味浓郁,据传可以起到提神醒脑、缓解压力、助眠安神的多种神奇功效,且不含咖啡因、没有致瘾性。
几次饮用后,李某发现自己变得异常兴奋、晚上睡不着觉,但并未意识到这些状态与“快乐茶”有关,甚至有一天李某突发产生幻觉。
此后几个月,李某仍长期饮用该“快乐茶”饮料,感觉精神飘忽忽的,一旦停止饮用“快乐茶”就会精神萎靡不振。自此,李某对该“快乐茶”心生疑虑。适逢学校安排了一次尿检,检测人员在李某的尿液中检测出合成大麻素的成分。
经校方报警,警方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发现,李某饮用的“快乐茶”实际上是伪装成饮料的新型毒品,早已在年轻人社交圈中开始传播。
经查实李某为初犯、毒品持有量较少,根据《刑法》第348条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X市A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执行两年,并责令其进行为期6个月的戒毒治疗。
这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的点在与,新型毒品伪装性强,可识别性低,导致防备心理欠缺的青少年成受害“高危群体”。
法律解读:你必须知道的毒品相关刑责
我国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禁毒法》的规定,毒品相关行为一旦触及刑事犯罪,将受到极为严厉的处罚:
行为类型 | 可能构成的罪名 | 量刑范围 |
非法持有毒品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构成该罪的,最轻也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法条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贩卖、运输毒品 | 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 | 构成该罪的,最轻也要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可至死刑。 法条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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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 |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 构成该罪的,最轻也要三年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法条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
容留他人吸毒 | 容留他人吸毒罪 | 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条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特别关注:毒品对未成年人的六重致命危害--
未成年人是毒品犯罪的“软柿子”。他们涉世未深、好奇心强、辨别力弱,一旦误入歧途,所受伤害往往比成年人更深更久。以下是毒品对青少年的几个主要危害方面:
1. 生理发育受损,终身受害:毒品直接损伤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青少年若染毒,可能出现发育迟缓、记忆力减退、免疫力崩溃等严重后果。
2. 心理功能扭曲,形成依赖:许多青少年使用毒品后形成精神依赖,出现强烈的情绪波动、抑郁倾向、甚至产生幻觉和暴力倾向。
3. 学业中断,前途尽毁:吸毒后无法专注学习,成绩滑坡,甚至中途辍学。一些孩子为获取毒资走上偷盗、诈骗、贩毒的犯罪道路。
4. 易被利用为犯罪工具:一些毒贩专门物色未成年人进行运毒、藏毒,利用其“刑责较轻”的社会误解作为保护伞,实则害人不浅。
5. 家庭关系撕裂,情感失序:家庭发现孩子涉毒后常陷入恐慌与绝望,矛盾激化,亲情破裂,孩子也因此更加叛逆与封闭,形成恶性循环。
6. 法律责任同样追究:根据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毒品犯罪负完全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也同样要追责。
误区提醒
“未成年人犯法不受罚”是严重误解。现实中,已有多起未成年人因贩卖毒品、持有毒品、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而被判刑入狱的案例!
律师在行动:法律人的禁毒使命
我们不仅仅在法庭上为正义发声,也在禁毒防线中持续行动,我们呼吁:毒品面前,别让一时好奇成为一生悔恨!特别提醒:新型毒品(如邮票、跳跳糖、电子烟等),经常被犯罪分子伪装成饮料、糖果、零食、电子香烟等日常生活食品、饮品和用品,令人防不胜防。
毒品从不遥远,藏在不经意的角落。请记住:
*不接受陌生人给的饮品、糖果、香烟
*不进入非法娱乐场所
*不通过网络购买来源不明的“提神饮料”或“助眠药品”
*若发现吸毒、制毒、贩毒行为,及时向警方举报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一刻不止。让我们用法律筑起坚固防线,共同守护每一个无毒的家庭、每一个清朗的青春、每一个安宁的社会!
本所将持续关注毒品犯罪防治工作,欢迎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邀请我们开展禁毒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
若您或您家人遇到毒品相关法律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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