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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视点 |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25-02-14 17:30:00     作者:续彭   分享到:

一致行动人协议作为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安排中的一种重要法律工具,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资本市场监管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法律定义、法律性质、法律效力、主要内容及争议解决机制,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其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与问题。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定义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法律基础主要来源于《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别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对一致行动人进行了明确定义。该条款规定:“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从法律定义上看,一致行动人协议是记载各方承诺在某些事情上保持一致行动内容的法律文书。它通常表现为股东之间通过协议形成联盟,共同行使表决权,以达到对公司的控制权或增强控制权的目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不仅限于上市公司,也适用于非上市公司的控制和管理。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

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一致行动人协议符合合同的一般构成要件,即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一致行动人协议是股东之间关于行使股权的约定,其目的在于对未来股东行使股权予以一定约束,以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稳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一致行动人协议并非简单的委托合同。虽然一致行动人协议在形式上可能表现为一方股东委托另一方股东行使表决权,但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协议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以共同控制公司。因此,一致行动人协议在性质上更接近于一种特殊的合伙协议或联营协议。

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

三、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参与一致行动的股东:明确哪些股东将参与一致行动关系。

2、相关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明确各参与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其在公司总股本中的比例。

3、一致行动的具体范围:明确一致行动将适用于哪些股东权利和决策事项,如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

4、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参与一致行动的股东之间对某一事项产生意见分歧时,应如何解决。常见的解决机制包括按照持股比例多数原则、指定某一股东的意见为准等。

5、一致行动期限:明确一致行动关系的有效期限,以及是否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提前解除或延长。

6、违约责任条款:明确违反一致行动人协议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7、争议解决机制:一致行动人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各种争议,如协议效力争议、违约责任争议、意见分歧争议等。为了有效解决这些争议,一致行动人协议中应明确规定争议解决机制。

四、案例分析

案例一:张国庆等与江西华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案情简介:江西华电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公司”)的股东张国庆、周正康与华电公司及公司董事长胡达之间存在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张国庆在华电公司上市前,其所持股份的投票与大股东胡达保持一致。然而,在2015年12月10日的股东大会上,张国庆违反了协议约定,投了反对票。

法律分析:本案涉及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违约问题。法院认为,张国庆与华电公司及胡达之间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合法有效。张国庆在股东大会上违反了协议约定,投了反对票,构成了违约行为。因此,华电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协议约定将张国庆所投反对票统计为同意票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法院还强调了协议各方应严格履行一致行动人协议的重要性,以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和决策的科学性。

案例二:洛阳百年风华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卢晶晶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案

案情简介:兰考一九五二文化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成立,被告卢晶晶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告洛阳百年风华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卢晶晶均系兰考一九五二文化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2021年8月1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为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各方一致同意在其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在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作出相同的意思表示,以原告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以共同管理公司。原告起诉依法确认原、被告于2021年8月1日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被告卢晶晶辩解称案涉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系原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为,该协议应当认定为无效。

法律分析:本案涉及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原告请求依法确认原、被告于2021年8月1日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五、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1、协议效力风险:一致行动人协议如果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与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相冲突,那么该协议可能会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这种无效性可能导致协议中的某些关键条款无法执行,从而影响一致行动人的整体策略。

防范措施:在签署协议前,应聘请专业律师对协议内容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律师还应对各方主体的资格进行核查,确保他们具备签署协议的法律能力。

2、违约责任风险:如果协议一方未能按照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定行事,如未按约定投票或泄露机密信息,那么该方可能需要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些责任可能涉及较大的经济赔偿,对违约方造成重大负担。

防范措施: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赔偿损失的范围等。同时,应建立有效的违约追究机制,确保违约方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意见分歧风险:参与一致行动的股东之间可能对某一事项产生意见分歧,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或约定解决机制来解决这种分歧,那么公司治理可能会陷入僵局。这种僵局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决策效率。

防范措施: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如设立调解委员会、规定投票规则等。同时,应鼓励各方在签署协议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尽量减少意见分歧的发生。

六、结论

一致行动人协议作为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安排中的一种重要法律工具,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资本市场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深入分析一致行动人协议,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一致行动人协议在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安排中的实际应用与问题。同时,各方在签署和履行一致行动人协议时应充分考虑其法律性质和效力要求,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执行和公司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