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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第五届中国破产法论坛
发布时间:2012-11-19     作者:   分享到:

20121117-18日,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ST宏盛破产重整管理人)受邀参加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破产法学会承办,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协办的“第五届中国破产法论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国际破产协会前主席Robert Sanderson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教授等领导、专家学者、法官、律师、注册会计师、清算师、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代表等60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

在成功举办前四届中国破产法论坛的基础上,本届论坛主要围绕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以及后金融危机时代政府在企业破产中的积极协调作用等破产法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