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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焦和平博士被政法委聘为法律咨询员
发布时间:2012-11-09     作者:   分享到:

       2012年10月16日,西安市长安区政法委召开法律咨询员和执法监督员聘任大会,会议由政法委副书记主持,长安区法院院长、检察院院长参加。在本次大会上,我所焦和平博士被聘请为法律咨询员,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洪涛为焦和平博士颁发了聘书。
       根据李洪涛书记介绍,法律咨询员从法学界和政法机关层层选拔的业务骨干和法学精英中聘任。在被聘为法律咨询员后,焦和平博士立即开始履行职责,于2012年11月2日参加由政法委组织的对全区公、检、法、司办理案件的审查评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