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我所作为陕西立方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达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圆满完成了该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实现了债权人债权的全额清偿,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债权人陕西中建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特向本所破产团队赠送锦旗,上书:“全额清偿暖企心,破产管理彰专业”,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所在企业破产领域专业能力的充分认可。
从“无产可破”到“圆满清偿”
立方达公司因资不抵债,于2024年12月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我所被指定为管理人后,迅速组建专业团队开展接管、债权申报审查、财产调查等工作。尽管初期面临未能接管到公司财务资料、银行账户余额为零等困难,管理人仍通过多渠道沟通、公告催告、协调法定代表人等方式,积极推动程序进行。在了解到债务人无力清偿的情况下,管理人多次与法定代表人沟通,最终促成其自愿出资用于清偿破产费用与债权。2025年9月,管理人完成对陕西中建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额清偿,债权人对清偿结果表示满意并出具《关于债权清偿完毕的说明》。据此,管理人依法向法院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专业铸就信任,责任成就成果
本案中,我所破产团队展现了高度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不仅在法律程序上严格合规,更在沟通协调中体现了人文关怀,最终实现了债权人权益的最大化保障。
锦旗虽轻,情谊厚重

这面锦旗,是客户对我们工作的最高褒奖,也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我所将继续秉持“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的理念,在企业破产、强制清算、债务重组等领域持续深耕,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企业破产与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中心简介
博硕律所目前已成功入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同时是西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发起单位之一。
博硕律所自2008年承办破产业务以来,长期从事破产领域工作,并建立了企业破产与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中心,致力于打造一支服务陕西、成就陕西破产领域的破产队伍。博硕律所企业破产与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中心凭借着过硬的专业素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在业内耕耘十三年有余,颇受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
2025
10-21
-
2025
10-20
-
2025
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