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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要闻丨我所开展青年律师法庭实践技能演练活动——刑事案件实战演练
发布时间:2025-06-09 18:25:00     作者:李沛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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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期行政案件实战演练的圆满结束,青年律师法庭实践技能演练活动——刑事案件实战演练如期而至,于2025年6月6日下午由青工委联合培训部在我所大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我所刑事业务中心秘书长刘通担任审判长,实习律师磨佳佳担任书记员,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王文琪、赵虹担任人民陪审员,实习律师张一帆、席飞翔担任公诉人,刑事业务中心副总监刘静静担任被告人,实习律师徐航、蔡明亮担任辩护人。我所高级合伙人、合规业务中心总监任大昕,高级合伙人武鹏与资深律师屈增阳担任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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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青年律师法庭实践技能演练活动围绕李某涉嫌诈骗一案展开,首先由书记员磨佳佳宣读法庭纪律并核对各人员到庭情况,随后法槌声响起,审判长刘通宣布正式开庭!

遵循《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次模拟法庭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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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率先宣读起诉书,总结法庭调查情况,分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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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判长许可后,公诉辩护双方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进行辩论,论证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触犯的法律条款、应负的刑事责任及量刑建议等。随后辩护人发表辩护词,提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论焦点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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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C06062.jpg经过充满对抗性的法庭辩论后,评委老师们对公诉、辩护双方的表现给予评价:一方面,评委肯定了公诉人方在构建严密证据链、说明构成诈骗罪的主要因素及反驳辩护方所展现的专业性和说服力。另一方面评委指出辩护人方存在的问题,包括过度侧重辩论环节而忽视了至关重要的质证和法庭发问等基础工作,同时强调了刑事辩护与民事辩护的差异。整体上,评委认为双方在准备阶段、质证环节的深度挖掘以及法庭发问的技巧方面较之前均有了显著的提升,肯定了此次演练对参与者的学习价值。

这次演练,是青年律师法律思维与实战能力的双重提升,是职业角色认知的一次升华。开展青年律师法庭实践技能演练活动充分体现了我所既重视专业技能的“硬实力”培养,又注重法治信仰的“软实力”塑造。通过这样的活动,青年律师们正不断积蓄力量,为未来肩负起维护法律尊严、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做好准备,同是我所人才战略的远见,亦是法治薪火相传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