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要闻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博硕要闻
博硕要闻丨西安市碑林区调解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在我所成功召开,我所高级合伙人王娟律师当选首任会长
发布时间:2025-03-12 17:10:00     作者:   分享到:

2025年3月12日,西安市碑林区调解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于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由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贾渭平主持,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琦出席并讲话,区法院副院长张鹏到会指导,全区 64 名会员代表及各司法所所长参与。

图片

成立碑林区调解协会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助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本次大会审议通过了《西安市碑林区调解协会章程(草案)》《西安市碑林区调解协会经费管理办法(草案)》《西安市碑林区调解协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区调解协会第一届理事、监事,并在随后的理事会会议中选举产生会长王娟;副会长田扣新、李雪雅、齐俊宝、张鸽、陈晓军、孙娟、郑倩、张红;秘书长张宏瑛。

图片

随后,新任会长王娟律师表态发言,协会将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规划、统筹调配全区调解资源和专业性调解力量,创新思维,拓展工作领域,推动调解组织、阵地向商事领域延伸,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整合辖内各类调解资源力量。

图片

周琦局长强调,成立碑林区调解协会意义重大,要不断完善协会内部工作制度,深入推进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强化协会行业指导作用,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调查研究,注重吸纳专业人士,健全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壮大调解员队伍,并加强宣传交流,营造良好氛围。

图片

会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强力教授以《中国调解制度创新与调解协会的定位及功能》为题作专题讲座,从理论与实践角度解析新时代调解制度改革路径,为协会职能建设提供专业指导,获得与会人员高度评价。

图片

此次协会的成立是碑林区构建大调解格局的有益探索,是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将以此为契机,在新任会长王娟律师的带领下,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碑林、平安碑林贡献力量。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碑林区调解工作开启新征程,为未来相关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必将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