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所付涛、王千惠律师代理的一起涉嫌袭警罪案件迎来终审判决,经过我所律师近两年来的专业辩护与不懈努力,二审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依法撤销了原审法院的有罪判决,改判当事人闫某某无罪。当事人及家属专程送来锦旗,对我所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尽责态度表示高度认可。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闫某某因与邻居在电梯内发生肢体冲突,后民警介入调查时,因执法程序不规范引发冲突。民警在未出示证件、未明确告知传唤依据的情况下要求闫某某配合调查,并在现场违规使用警械压制,导致冲突升级。闫某某被指控对民警实施暴力袭击,被警方以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其家属在案件侦查阶段即委托我所律师作为闫某某的辩护人,后原审法院认定闫某某构成袭警罪,但免予刑事处罚。闫某某不服判决认为原审判决部分事实错误,提起上诉后继续委托本所律师作为其辩护人。 辩护策略 接受委托后,本所律师深入研究案情,结合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提出以下核心辩护意见: 执法程序严重违法,民警未依法出示证件及传唤证,也未第一时间表明身份和来意,传唤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警械使用不当,现场不存在法定可使用警械的情形,民警违规使用警棍、催泪喷雾激化矛盾,过错在先。 行为性质属于自卫,闫某某因对民警身份存疑且遭遇暴力压制,反抗行为系现实原因引发的自卫,无袭警故意。 本所律师通过梳理证据链、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力论证了执法行为的违法性及当事人行为的正当性,为二审改判奠定基础。 判决结果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本所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民警的执法活动存在明显过错,闫某某的暴力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由执法过错引发,依法不构成犯罪。最终判决撤销原判,改判闫某某无罪。 结语 近年来,有关警民冲突的暴力事件常常冲上热门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袭警罪”于2021年3月被纳入刑法,2025年1月16日两高又最新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袭警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在处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在支持国家政策、体谅警察维护社会治安艰辛的同时,也绝不能脱离刑法及其相关理论的框架与约束,而片面地倾向于某一方。本案终获无罪,无疑体现了刑事辩护中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的重要性。本所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细致的证据分析,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成功扭转案件结果。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专业、尽责的执业理念,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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