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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三剑客”再次决胜最高院
发布时间:2017-01-10 03:36:00     作者:   分享到: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审理的我所雷向明、李松林、田磊律师代理西安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红太阳仓储有限公司、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汉城医药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提审一案,在三位律师的不懈努力下,该案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签收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陕西红太阳仓储有限公司已向西安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各项义务,该案最大程度的维护了西安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利益,现已圆满解决。

2011年7月,因陕西红太阳仓储有限公司出租给第三人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汉城医药公司的仓库区域发生火灾,致使西安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承租区域内存放的医药等货物受损,因该重大火灾各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遂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该案涉及多个当事人,法律关系极其复杂,历经了一审、二审、再审、提审程序,还涉及财产保险理赔纠纷、保险代位求偿一审、再审纠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等程序。在案件代理过程中,三位律师针对该案复杂疑难的案情及法律关系,与时俱进、灵活运用法律,抽丝剥茧、拨云见日,据情势变化而选择最优诉讼方案,最后确定由侵权之诉变更为违约之诉向合同相对方主张赔偿责任。该案一审下判时,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说:“你们博硕的律师很有水平!”雷向明律师至今还记忆犹新、经久难忘。 

该案的圆满处理以及雷向明、李松林、田磊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的其他多起不同案由的案件,再次展现了博硕律师应对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也充分体现了建设工程专业部律师不仅具有超强的建设工程方面的专业水准、业务能力和团队智慧与实力,而且还具有很强的处理其他传统民商事纠纷的卓越能力。

本案最终取得圆满的结果,与三位律师历经艰辛仍不懈的努力息息相关,也感谢主审本案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不厌其烦主持调解。我们祝贺三位律师在本案的杰出表现,也期待三位律师能再创佳绩,培养更多的业界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