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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律师又一例新三板挂牌典范
发布时间:2016-09-12     作者:   分享到: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处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主营业务为光元器件、金属结构件和尾纤适配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已取得近50项实用新型及发明专利,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焦作市创新型企业等资质及荣誉称号。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受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专项法律顾问。2016年7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文件(股转系统函【2016】5499号),同意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本次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专项法律服务由本所证券资本市场与金融团队提供,该项目仅通过一次反馈即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的函,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本所证券资本市场与金融团队主要成员有王娟、韩秀丽、李敏、付弘,团队长期致力于新三板法律实务的研究和实践,为众多企业提供新三板挂牌法律服务。除此之外,团队还为客户提供并购、改制重组、外商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发行各类债券融资、证券法律事务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等方面的全程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期待继续与各企业、券商等合作,为企业新三板挂牌服务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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