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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粮草辎重,法律保驾护航——本所高级合伙人李松林律师中交二公局培训实录
发布时间:2015-12-17     作者:   分享到:

20151216,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李松林律师应邀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限公司作题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物资管理法律风险和防范”的专题讲座。
中交二公局是本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系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世界500强、A股上市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从事多元化经营的大型国有施工企业,工程遍布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及亚、非、拉美等13个国家和地区。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于施工企业而言,物资与设备作为最重要的“粮草”和“辎重”,其占比高达工程成品的60%,贯穿工程建设的全程。在精细化管理理念广为倡导的今日,如何防范“粮草”被断、“辎重”失灵,是所有施工企业都关心的话题。
李松林律师从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出发,以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为主线,重点就物资采购合同与设备租赁合同的订立、履行、结算所涉风险和注意事项作了全面、系统的讲解,同时结合自身承办的中交二公局的大量案件,就该类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风险提出了详细的防控措施。针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李律师亦从证据收集、诉讼方案、程序策略等方面逐一提出详尽的应对措施。

本次培训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如果说合同中的商务条款体现企业的市场战略,那么其中的法律条款和履行监管就直接体现企业的规范治理程度。所谓“法有限而情无穷”,合同的生命力和执行力惟有在“法言法语”的静态文本辅以履行过程中规范的动态管理,方能落到实处。本所在2015年度数次为中交二公局作类似的专题培训,充分体现了中交二公局对企业规范管理的重视。本所今后将继续与顾问单位搭建更多便捷、务实的沟通平台,也希望与更多的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为各单位提供更优质、专业、系统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