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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王午生主任提出的议案被市人大委员会采纳
发布时间:2011-07-12     作者:   分享到:
2011年1月24日至27日西安市召开了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我所主任王午生律师作为律师行业唯一一位西安市人大代表提出了西安市应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建议市人大为优秀律师、优秀党员律师参政议政创造条件,设置一定比例的律师名额担任各级人大代表。这项与律师有关的议案,得到了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年7月份经市人大委员会研究采纳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的采纳说明了西安市人大对律师行业的重视,同时也进一步促进我市律师更多的参政议政、服务于建设法治社会,发挥好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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