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硕要闻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博硕要闻
博硕要闻 |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新《公司法》讲师团主题分享会圆满举行
发布时间:2024-03-12 17:30:00     作者:   分享到:

2024年3月8日下午,由公司与并购业务中心及刑事业务中心联合主办的新《公司法》讲师团主题分享会在博硕大会议室举行,此次活动旨在加强我所律师对新《公司法》及刑法修正案的理解,提升业务水平和法律服务能力。我所执行主任闫小菊,高级合伙人王园园、武鹏,合伙人杨文莉、李建武、薛孟果及我所律师十余人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我所高级合伙人王园园主持。

图片

图片

会议由我所高级合伙人王园园主持

会议伊始,薛孟果律师以《刑法修正案十二解读》为主题展开分享,从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立法背景、修改条文对比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应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薛孟果律师首先概括了刑法修正案十二出台的背景,接着,她详细解读了修正案十二中新增的罪名、量刑以及调整的原因,使大家对刑法修正案十二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

图片

薛孟果律师做主题分享

随后,李建武律师、杨文莉律师、闫小菊主任围绕《新公司法修订要点解读》这一主题展开精彩分享。李建武律师重点讲解了新《公司法》股东注册资本制度,对新成立的公司的股东认缴注册资本需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和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详细解读,他指出,公司资本制度的变革是我国公司法修订的重要一环,新修订的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在5年内缴足,这一变革不仅为公司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权,同时也对股东的责任和义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杨文莉律师从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调整,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法代制度改革、董事辞职及被解任的救济,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责任,完善股东权利规则,中小企业的应对策略6个方面对公司治理制度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分享。闫小菊主任针对公司治理制度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重点解读,首先,从新《公司法》的修订背景入手,她指出,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原有的公司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和公司治理的需要,因此,新《公司法》的修订旨在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随后,深入剖析了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调整,特别是对董监高职责的强化,并提出了中小企业应对这些变化的策略。

图片

李建武律师做主题分享

图片

杨文莉律师做主题分享

图片

闫小菊主任做主题分享

在交流探讨环节,与会律师们积极互动,踊跃提问,分享律师们耐心解答大家的疑问,与大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活动,不仅加深了对新《公司法》及刑法修正案的理解,也提高了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服务能力。
最后,活动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此次新《公司法》讲师团主题分享会的成功举办,不仅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也为律所未来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我们相信,在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一定能够在法律服务领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图片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公司法讲师团

目前,我所已成立新《公司法》讲师团,该讲师团由我所各领域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组成,未来,我所继续举办更多新《公司法》知识分享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律师们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更加美好的未来!